調節閥 產生振動時,會使系統管道跳動,附件及元件振松,伴隨產生噪聲,嚴重時將閥桿振斷,閥座脫落,致使系統無法工作,有的乃至根本不能投運。
調節閥 產生振動與頻率有關,當外力的頻率與系統的固有頻率「無阻尼的愿望振動頻率」或挨近時,外力在整個周期內對系統做正功,受迫振動的能量達到最大值,這種現象稱為共振,此時的外力稱為策動力。
由此可見,產生共振的條件是策動力與系統固有的頻率相等或靠近。破壞了這個條件,就破壞了共振,達到排除振動和伴隨噪聲的目的。
那么,可否在系統設計時,通過計算來防备它們頻率相等呢?谜底是否认的,因為固有頻率一般無法計算,只能在實際運行中,發生共振時加以袪除。
须要指出的是,共振自己是一種巧合,不是閥的質量問題。不少人認為是閥酿成的,而不從消除共振上想辦法,這是不對的。